每家企业50万元,山东省财政兑现瞪羚企业奖励政策
为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具有裂变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2018年,山东省印发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2017-2019),拟在三年内认定和培育瞪羚企业300家,对新评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编辑:张铭芳
为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具有裂变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2018年,山东省印发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2017-2019),拟在三年内认定和培育瞪羚企业300家,对新评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