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奖励50万 山东三年内将培育瞪羚企业300家

2018-07-24 15:40: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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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中获悉,今年1月19日,山东省中小企业局与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字〔2018〕5号),明确三年内培育瞪羚企业300家。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局长王兆春介绍,2018年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提出“培育一批市场潜力大、跳跃式发展的独角兽、瞪羚企业”;省委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9号),提出“到2022年,山东省瞪羚企业总数达到30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20家”。

  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总体部署和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一系列要求,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在全省中小企业中实施瞪羚企业培育和奖励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培育目标,聚集政策要素,整合社会资源,系列持续推进,积极打造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新引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培育奖励措施包括制定瞪羚企业发展规划、建立瞪羚企业监测体系和监测制度、成立瞪羚企业创新合作联盟;省财政根据预算安排,对瞪羚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加强与财政、科技、税务、银行等部门配合,在瞪羚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信用增信、基金引导、上市培育、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至此,山东省瞪羚企业培育工作全面展开。山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由省级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瞪羚企业培育和奖励工作的省份。

责任编辑:张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