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额兑现瞪羚企业奖励政策 引导高新企业实现“跳跃式”发展
鲁网9月2日讯 (记者 王冰姿) 今日,记者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山东省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7050万元,全额兑现瞪羚企业奖励政策,激励和引导高新企业实现“跳跃式”发展。
据悉,为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具有裂变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2018年,山东省印发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2017-2019),拟在三年内认定和培育瞪羚企业300家,对新评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截至目前,山东已累计认定培育瞪羚企业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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