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助力,山东“瞪羚企业”跑出加速度
鲁网1月8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级财政通过开展瞪羚企业培育等工作,对高成长性企业在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实行全链条、全覆盖政策支持,省市县协同联动,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渐进式培养模式,推动全省“四新”经济加快发展。
实施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了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计划三年内认定和培育瞪羚企业300家。山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从省级层面开展瞪羚企业培育工作的省份,瞪羚企业已经成为山东省发展“四新”经济的一张新名片。
制定培育瞪羚企业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将在信用增信、战略咨询、资源对接、企业家培训等方面对瞪羚企业研究一揽子政策支持。同时,结合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为瞪羚企业增信,搭建银企、资企合作桥梁,嫁接资源推动产融合作。积极协助联系国内知名创投公司、基金机构考察投资山东省的瞪羚企业。引导部分银行创新科技金融,推出瞪羚企业专属产品“瞪羚快贷”等,为瞪羚企业提供融资授信。
构建分层梯级培育体系支持高成长性创新企业加快发展
目前,第二批瞪羚企业正在申报评选,为达到梯级培育的效果,在第二批瞪羚企业申报的同时,还开展了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全省瞪羚企业通过融资加快发展。
同时,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今年省级财政积极拨付资金,支持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实施“单项冠军”财政激励政策,省级财政对入围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山东省共有64家企业成功入围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着力培育“独角兽”企业,对全国“独角兽”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并通过政策、金融等多方面的创新生态推动,打造良好的“独角兽”企业发展平台和环境,完善“独角兽”企业成长链条。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像瞪羚一样,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发展态势。